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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總局等聯合印發《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提升行動工作方案(2023-2025年)》:方案提出,到2025年,與城鄉人民群眾需求相適應、與人口要素相匹配的縣(市、區)、鄉鎮(街道)、行政村(社區)三級公共健身設施和社區15分鐘健身圈實現全覆蓋。常住人口20萬以上的縣級行政區域至少建有一個公共體育場,或田徑場、全民健身中心、體育公園、公共體育館(以下簡稱五個一),鄉鎮(街道)全民健身場地器材短板得到補齊,行政村(社區)等公共場所全民健身器材進一步優化提升,健身步道、體育公園、戶外運動設施等綠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載體大幅增加。




